• 今年是“博客”诞生十周年,属于全球每一个博客的节日。从1997年使用博客至今,博客群体逐渐壮大,据英国《卫报》的调查资料显示,全球目前大约有7000万博客,全世界每天新增约12万博客,平均每秒增加1. 4个网络日志的发布者。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与发展,在网上写博客已经成为很多网民生活必不可少的的一部分。博客群体的迅速膨胀对于传统媒体是一种表达方式的延伸,同时也是一种传播方式的革命和冲击。然而当博客们纷纷通过发布网络日志,传布消息,通过这一新媒体实现表达自...
  • 二、关于对私隐的保护

    香港一些报纸铺天盖地刊登 “艳照”,只是遮盖了要害部位,据我的学生统计有一份报纸连续登载“艳照”达21天之久,还有杂志把“艳照”集中起来出版“全记录”,港人十分不满,但是又不能用淫秽不雅管制条例禁止(审裁处审查了“全记录”认为既不属“淫秽”也不属“不雅”),似乎拿它没办法。后来让陈冠希出面宣...
  • 美国影片《绝点缉凶》 - [影评]

    2008-03-02

    Tag:

    《绝点缉凶》(Vantage Pointe),说的是在911后,东西方在反恐问题上达成共识,140个国家首脑在西班牙马德里举行国际反恐峰会,但是美国总统到广场上演讲时却遭到了枪击。

  • 我在答中国青年报问时提到“艳照门”事件反映了香港法律存在的疏漏,有网友问我是不是能够提供更多的情况,这里作些介绍。我没有对香港法做过深入研究,或有不当之处,请识者指正。
  • 中国青年报:艳照门出现后,内地反应迅速,据媒体报道,北京和吉林警方各自对查阅、下载、传播艳照作了不同解释,有人也存在疑问,您怎么看?

    魏永征:我们支持警方依法维护网上治安的行动,他们执法的主要依据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相应的司法解释,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信息都违法,司法解释作了量化规定。

    有人说,传播是向不特定多数人散布,把淫秽图片贴到网上,点对面,这是违法,那么通过email发给朋友,点对点,这不属于传播,违法吗?...
  • 评杨义巢诉胡肖琼侵害名誉权案 

     本文通过对此案审理和判决中某些问题的质疑,对名誉权案侵权言论事实真伪的举证责任问题、举证责任中的悖论问题、证据的证明力标准问题以及名誉权案件中如何对正义的批评性言论给以支持的问题,作了进一步探讨。

  • 政府揽事招来的尴尬 - [评论]

    2008-02-20

    Tag:
    陜西华南虎照事件依然扑朔迷离,而且似乎成为想谈论而又不可谈论的鸡肋性话题。今天报上看到三段文字:

    “陜西省林业厅新闻发言人助理、林业厅办公室主任王卫国表示,没有得到授权向媒体发布任何消息,鉴定是否开始,鉴定单位是哪一家他都不清楚。而所谓‘挺虎派’的代表人物、陕西省林业厅的信息宣传中心主任关克和陕西省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影踪杳然,无法联系。”
  • 舆论监督呼唤名至实归 - [评论]

    2008-02-18

    Tag:

    盘点刚过去的2007年大众传播法制研究,舆论监督仍然是备受关注的热门话题。而其中最具亮点的,则是谈论互联网传播在舆论监督方面所显示的日益强大的作用。在各地媒体评选当年重大新闻事件中名列前茅的“重庆钉子户”、“厦门PX项目”、“无锡太湖蓝藻”、“陕西华南虎”、“***奴工”、“济南市人大主任炸死情妇案”等,论者指出,无一不是在互联网首先“发难”或是在互联网推动下,传统媒体(指报刊广播电视)紧紧跟上,相互呼应激荡,形成了强大的舆论,才促使这些事件有一个合乎正义的结局。这些个案和这样的过程,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密切关注,有人甚至断言,在2007年,互联网已经成为舆论监督的主要力量,对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起着越来越重大的作用。

  • 又要说《色︱戒》 - [评论]

    2008-02-16

    Tag:
    从度先生在我一年多以前的一篇讨论《人殃》诽谤案的旧作上转贴了一篇很长的文字,我不太了解背景,所以不是看得很懂,但是从先生表示“支持魏教授的观点”是写的很明白的,我表示感谢。《人殃》不知如何了,倒是勾起了我的惦记。我只知道后来香港《文汇报》报道过这场官司尚在继续,可能是遣词造句有一些倾向性,惹得原告们气势汹汹地千里驰函,兴师问罪,我的朋友告诉我这件事,我说不必理他们,总不成跑到香港来打官司。后来也就寂然无声了。此案结果究竟如何,还望知道的网友告诉我一声。

    ...
  • 我对2月初陕西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华南虎照的通报和陕西省林业厅的致歉信感到不满足。12月8日,CCTV新闻调查栏目播放了40多分钟的“虎照疑云”,真相已经基本大白。所谓“华南虎”照片为真的唯一书面依据,是在“虎照”出现两个多月前由几位从未研究过老虎而是研究老鼠甚至鱼的动物学者根据“群众反映”作出的镇坪有华南虎存在的“结论”,科学鉴定程序必须要求具备的活体或尸体、照片和目击者,一样也没有,这个结论就是鉴定小组负责人自己也承认有点“草率”。
  • 有“无厘头祖师”之称、人们只知道擅拍搞笑电影的周星驰,猪年之尾推出了严肃而深情的《长江七号》,观众踊跃,平时只有老猫七只八只的9点钟早场电影,都坐得差不多了。

  • “ 考察公众人物概念在中国诽谤案件中应用”一文的文献回顾,罗列了若干中国学者对于美国萨利文案确立的公众人物抗辩原则的不同态度,各人见解各不相同,十分有趣,为便于理解,制成一个表格,表格上方的简述是博主本人的简要归纳,并非学者的原话,若要引用,请查阅原文。
  • 王晋(1月19日):
    魏老师好!问您几个关于侵犯肖像权方面的问题:
    1.在您那本黄色封面的《大众传播法学》第184页中,有这样的案例:影片《秋菊打官司》摄制组以偷拍的方法纪实性地拍摄体现当地风土人情的场景时,把正在街边卖棉花糖的妇女贾某拍了下来,并在影片中使用,放映时间为4秒,发行影片未征得贾某本人同意。贾某认为青影厂侵犯其肖像权,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原告败诉。二审双方和解。
  • 谁是新华传媒的出资人 - [评论]

    2008-01-14

    Tag:
    魏永征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定向增资扩股,使中共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为龙头的解放报业集团成为它的第一大股东,把解放报业集团多数报刊的经营权归于新华传媒,成为新一轮文化体制改革中一个鲜明亮点。
  • 此文已经在《中国传媒报告》2007年第7期(总第24期)上刊出,全文正文两万字,再加冗长的注释和文献目录,在内地已经很少有期刊可以一字不删地刊出,所以首先应当是感谢《中国传媒报告》杂志社和主持这本杂志的浙江大学同行。但是我今天拿到样本,翻阅一通,发现了一些作为一本高水准的中文学术刊物绝不应当出现的错误,而这些错误是我在交稿时已经刻意避免并且提醒过的。这些错误主要就是简体字转换成繁体字过程中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