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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屏蔽软件答上海东方早报记者问 - [访谈录]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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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判决出来后,我还没看到引起什么争议和讨论。因为韩国一直都是,比如电影,有分级制度,所以,如果制作“淫秽”作品的话,只是限制其流通范围而已,不算违法。
宪法法院的这个裁决里也说了,若是不分对象地发布、流传这些露骨或淫秽作品,还是要受到法律制约的,数量多了,触犯刑律,会被判刑。主要是为了保护青少年。
另外,韩国有很多成人网站,都是输入居民身份证号码,验证是成人后,有的需要付费,就可以看的。这些网站都经营的很好,似乎也没被勒令关闭,或受到处罚。这个办法看似不错,但是有个疑虑是,很多青少年冒用父母的身份号码也可以进入网站,所以也是问题。
反正如何保护青少年不受网络“毒害”,确实世界性的难题。我个人觉得还是网络限制和正确科学的性教育双管齐下才是比较合适的办法。
不过无论如何`,用技术来代替人做审检是行不通的,自欺欺人的,也许是别有目的的.
我正在迁移到另一个网站,就是最近几篇文章所标的地址.它的好处之一是,回复可以明显地显现.
魏老师,韩国宪法裁判所在6月中旬的时候,下了一个新裁决,推翻了十几年前的先例——“由于难以确切界定“淫秽”的概念和标准,韩国宪裁裁定,淫秽表现也属于宪法所保护的言论出版自由范畴之内”。